第(1/3)页 “苗苗,苗苗,你跑哪里去了!” 富家老爷在人群里拼命地找人。 小娃娃从厌的腿上下来,“我要去找我爹了。” “你和你爹闹脾气了?” 小娃娃点头,“嗯,我爹逼我读书写字,可是写字好累,所以我就跑出来了。” 厌好心的道:“那我去杀了他,他便不能逼你了。” 小娃娃却疯狂摇头,“不行不行,我爹是我最重要的人,你不能杀他,叔叔,你也有最重要的人吧?” 厌点头,“是,我也有最重要的人。” 她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了笑,“就像叔叔会保护好自己重要的人一样,我也想好好保护我最重要的人。” 厌俯下身,轻声问:“若是将来,你那最重要的人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存在呢?” 小娃娃抬头挺胸,毫不犹豫的道:“那我也要保护好他,我不会让人伤害他的!” 厌眼尾轻弯,摸摸女孩的头顶,“好苗苗,我记住你了。” “苗苗,苗苗!” 她道:“我爹着急了,我要回去了,叔叔再见!” 厌微微一笑,“有缘再见。” 他看着女孩的身影融入人群,又被父亲心疼的抱在怀里,突然想起了远在苗疆,被自己扔进蛊池里的男孩。 那个男孩可真是没有苗苗可爱,就算被蛊虫啃噬的厉害,也不会像苗苗一样抱着自己撒撒娇。 真是无趣。 厌在李府门外坐了一天,也没有等来李府扔出来一具小女娃的尸体。 他叹气。 “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做错误的选择呢?” 那一天,他离开了阳城。 名叫蓝樱樱的小女孩十岁那年,被厌牵着手踏入了名为梧桐村的地界。 此地死寂沉沉,数十年前全村人尽数罹难,只余下一座座空荡荡的屋舍。 朽坏的木门歪歪斜斜挂在门框上,院墙爬满荒藤,遍地枯枝落叶。 昔日袅袅炊烟的村落,如今只剩无边荒芜。 可厌感觉不到荒凉,反而很是高兴。 他指着一片灌木丛。 “樱樱,看那里,我的妻子曾在那里摘过浆果,她把最甜的那颗浆果给了我。” 他走到一处水边。 “我们在这里捉过鱼,但是我的妻子嫌弃我做的饭太难吃,可我说我自小就是吃这样的东西长大的,她又会省下了抱怨的功夫,走过来抱抱我。” 他又到了一处草地。 “这里和以前还是一样啊,我和妻子一起在这里放风筝,她时常跑不动,都是我将风筝放飞到了高空,她再接过我手里的风筝线。” 厌越说越激动,俯下身来看着小女孩,笑出了声音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