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照片拍摄环境极其昏暗,光源应该是一盏瓦数很低的白织灯。画面中央是一块被反复折叠过的白色棉布,布面上写满了暗红色的字迹。 字写得歪歪扭扭,大小不一,有的笔画粗,有的笔画细到几乎断开。 “我儿聂远,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被抓,说他奸杀了村里的女娃。” “他没有!他没有做过!” “他们打他,电他,不让他睡觉,逼他按手印。” “第二年就枪毙了。我儿死的时侯才二十三岁。” “二十一年了。没有人管我们。没有人听我说话。” “陆律师,求求你看一眼。求求你了。” 最后一个“了”字的那一竖拖得很长,拖出了棉布的边缘。 夏晚晴的呼吸节奏变了。 她攥着平板的手指关节发白,桃花眼里的笑意已经荡然无存。 “老板。” 她把平板递过去,屏幕朝上。 “你看这个。” 陆诚接过平板,目光落在那张照片上。 他没有说话。 办公室里安静了大概十秒钟。 【证据之眼】自动激活。 他的视网膜上浮现出淡红色的分析框,框定了布面上那些暗红色字迹。 系统提示弹出—— 【检测结果:书写介质为人类血液。书写时间跨度约13-15年,存在多次叠加书写痕迹。最早一层书写时间约为2002-2004年间,最新一层书写时间约为2015年。】 十几年。 这个母亲用自己的血,在同一块白布上,写了十几年。 旧的字褪了颜色,她就再咬破手指,重新描一遍。 一遍又一遍。 陆诚把平板放在桌上,拿起桌面电话,按下技术部的分机号。 “冯锐。” “老板,说。” “官方账号评论区有一条留言,ID叫'为儿伸冤二十一载',凌晨三点十七分发布的。” “你给我查两样东西。第一,这个ID的物理IP地址。第二,从所有公开数据库里搜索'聂远'这个名字,范围锁定一九九四年左右的刑事案件。” “明白,马上搞。” 电话挂断。 夏晚晴坐在对面,双手交握搁在膝盖上,没出声。 她跟了陆诚这么久,知道什么时候该问,什么时候该闭嘴。 两分半钟后,冯锐的声音从电话听筒里传出来。 “老板,IP锁定了。冀州市西郊,团结路片区,属于老城中村的范围。网络接入点是一个月租三十五块钱的社区共享WiFi,注册人叫张桂芬,女性,今年五十八岁。” “第二个呢?” “公开数据库里关于聂远的信息很少,大部分都被归档封存了。我只找到一份东西——冀州市政法委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的内部工作简报,当年被人扫描上传过一次,后来原帖被删了,但网页快照还在。” “念。” 冯锐清了清嗓子。 “简报标题——《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告破,凶手聂远火速伏法》。日期是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号。 正文只剩一个截图,分辩率很低,能看清的内容不多。但有一行字比较完整——'自侦查立案至执行枪决,全程历时三十七天,充份体现了我市政法系统严打快审的高效作风'。” 冯锐把这句话念完之后,电话两头都沉默了。 三十七天。 从立案到枪毙,三十七天。 陆诚盯着电脑屏幕上冯锐同步传过来的那张模糊截图。 简报用的是九十年代的红头文件格式,标题加粗加大,正文密密麻麻。 但最刺眼的不是那些已经看不清的铅字。 是标题里的那两个字。 “火速。” 陆诚右手的食指在桌面上慢慢敲了两下。 夏晚晴看到了他的眼神。 那种眼神她见过。 在赣州见过,在豫州见过,在南疆也见过。 每一次出现这种眼神,都意味着有人要倒霉了。 而且是那种永远翻不了身的倒霉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