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法警将平板接入法庭中控系统。 环绕音响同时出声。 底噪是电话信号杂音。两秒后,一个声音从喇叭里传出。 声音清晰。 “找个模仿笔迹的专家,油墨弄旧点,只要往那女人身上泼脏水,大众就会同情王总。” 这声音,语调、节奏、尾音习惯的微上扬. 直播间两亿人很快同时认出了它的主人。 李名扬。 录音继续播放。 王虎的声音接了上来:“李律师,这要是被查出来……” “查什么?人都死了二十年了。信纸去废品站收几张旧的,谁验得出来?你把钱给到位,找个书法班的退休老头就行。 记住,内容越露骨越好,最好带点肉麻的词,让全网都恶心她。” “那……万一那个陆诚——” “他管得了舆论?等法庭上一放出来,网友的口水就是最好的武器。死人不会喊冤。” 录音结束。 法庭安静了整三秒。 然后旁听席后方传出闷响——有人把矿泉水瓶砸在前排椅背上。 “畜生!” 不知道谁先骂出声。紧接着第二个、第三个。声音从后排往前排蔓延,审判长连拍三下法槌。 “旁听席肃静!再有喧哗立即清场!” 喧哗声止住,但每个人的胸膛都在起伏。 直播弹幕刷满屏幕.两亿人同一时间在骂。 “卧槽卧槽卧槽” “讼棍!无耻至极!伪造信件侮辱死者!” “李名扬必须死刑!必须!” “林大强刚才吐血就是被这狗东西气的啊操!” 京都某公寓。 罗大翔直播间里,老头的巴掌拍在桌面上。 “各位同学!”罗大翔摘下老花镜,声音发抖。 “我从业四十三年。四十三年。从来...” 老头咽了一下,攥着眼镜的手背青筋凸起。 “从来没见过一个执业律师,教唆伪造已故被害人的亲密信件。这不是辩护。这是鞭尸。 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,教唆他人做伪证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法理难容!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