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两万五千镑,梅费尔的一处豪宅,在简单的人手上,比处理伦敦街头的马粪还要简单。 不过,有一件事儿,是出乎袁凡预料之外的。 梅费尔的宅子,居然不是永久产权。 这儿的土地,都属于威斯敏斯特公爵,也就是格罗夫纳家族。 对,就是格罗夫纳广场的那个格罗夫纳。 这个家族拥有伦敦市中心的大片土地,这个大片是多大片呢? 是英国王室的七倍! 用华国的习惯,这是妥妥的“格半城”,奇怪的是,这还没有被剁成馅儿,英国王室的心也是够大的。 这宅子的房子是袁凡的,但土地是格罗夫纳家族的。 租约是99年一签,现在还有32年。 除了既有手续,等下还得去威斯敏斯特公爵地产办公室办理租约转让,以后袁凡每年都要支付土地租金。 租金倒是不贵,一年八英镑。 这份租金,与其说是租金,不如说是贵族的倔犟。 你可以有钱,可以有名望,可以有地位,但这是我的土地。 宅子里的家具,阿斯奎斯并没有动。 他只是从一间卧室中取走了一幅相框,里头的照片,是他们的全家福。 里头几个帅小伙儿的笑容,灿烂的就像是海峡上空的太阳。 阿斯奎斯给袁凡留下一张名片,“袁,我现在重操旧业,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咨询的,可以联系我。” 袁凡接过来一瞧,上面写着“皇家大律师,赫伯特•亨利•阿斯奎斯”。 史密斯脸色有些不好看,“老伙计,把别人嘴里的面包夺走,这是连《圣经》都不能容忍的敌意,你确定要这么干?” 阿斯奎斯在从政之前,就是一位大律,而史密斯更是英吉利的大法官,两人还真是同行。 阿斯奎斯吹了吹胡子,“伙计,幸运之神不会敲两次门,你要是打个盹儿,就只能拎着空袋子回家了!” 三人齐声一笑。 话说如今的律师,算是最赚钱的行当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