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程壑川端起茶杯,喝了一口,放下。 “不需要直接证据。咱们要的不是抓赵世清,是救李彬。只要能让刑部和大理寺相信这个案子有问题,要求重审,李彬就能多活一阵子。多活一阵子,就有翻案的可能。” 他铺开一张纸,研墨,提笔,开始写公函。 措辞不尖锐,但每一句都戳在要害上。 不喊冤,不叫屈,只是冷静地列出疑点。 第一,账目对不上,没有贪污证据。 第二,两个证人一个死一个疯,证言不可靠。 第三,匿名举报信的笔迹与已故小吏孙德茂高度相似,而孙德茂与李彬有旧怨。 第四,李彬案发后,其同僚赵世清三个月内连升两级,不合常理。 公函的结尾,程壑川写了一段话。 “按《大明律》第三百一十七条,凡案件有疑者,三法司应暂缓执行,另行复核。今李彬案疑点重重,臣等不敢不言。伏请陛下明察,敕令刑部、大理寺复核此案,以彰国法,以服人心。” 写完之后,他念给四个人听。 四个人听完,沉默了片刻。 刘云峰第一个站起来,在公函上签了自己的名字。 张正源第二个,赵明诚第三个,周垣第四个。 程壑川最后一个签上自己的名字。 五个人的名字,整整齐齐地列在公函上。 程壑川把公函装进信封,盖上都察院的官印,交给周垣。 “周兄,明天一早,送去刑部。” 周垣接过信封,点了点头。 那天晚上,五个人又喝了很多酒。 刘云峰喝多了,搂着程壑川的肩膀,含混不清地说:“程大人,我跟您干!以后您指哪儿,我打哪儿!” 张正源虽然没喝多,但话也多了起来,说自己在都察院干了五年,头一回觉得自己在做好事。 赵明诚趴在桌上,已经睡着了,嘴里还念叨着“李彬,李彬”。 程壑川端着酒碗,坐在那里,看着这四个同僚。 他在心里默默地想,这几个人,就是他在都察院的班底了。 以后不管是要救人,还是要做事,都不能一个人扛。 一个人扛,早晚被压死。 一群人扛,才能走得更远。 第二天,周垣把公函送到了刑部。 刑部尚书看了公函,脸色不太好看。 五个都察院御史联署,要求复核一个已经判了斩立决的案子,这不是小事。他想了想,把公函转给了大理寺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