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老大对结果非常满意,分给他一笔钱,还带他去夜总会潇洒。 夜总会那种地方,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经。 他不能多喝酒,也不能和女人亲近,必须时刻保持清醒,清楚地知道,他是谁。 他在哪儿。 他的目的是什么。 他必须回家。 家里还有父母,和他的宝宝。 夜深人静的时候,他总在想,想那个小丫头有没有好好吃饭。 想那个小丫头长高了没有。 想那个小丫头看不见他,会不会哭着喊, “找锋锋……” “找我锋锋……” 他见不得宝宝哭。 会心疼。 比生取子弹,还疼。 他很想和小丫头打个电话,可是不能,甚至和警方的联系也要尽量减少。 稍微一点纰漏,他就会死。 他不能慌。 也不能着急。 他想活着,回家。 小丫头十八岁生日的时候,他又策划了一起抢劫行动,抢的是银行。 那次很危险,武警部队都出动了,如果没有防弹衣,他已经死在狙击手枪下。 那次以后,他正式融入抢劫团伙,老大和他称兄道弟,对他信任得很,偶尔会透露一些,潜逃在外地的队员信息。 他把信息整理起来,包括他们的年龄,住址,姓名。 确定没有遗漏信息以后,刑警队已经分调警力,秘密抓捕。 至于老大这边,程锋已经和刑警队商量好时间,里应外合,统一抓捕。 无一漏网。 那天是正月初五,凌晨五点。 刚过完年,偶尔有朵烟火,在暗蓝色的天空中炸开。 刑警队队员们,一个一个把抢劫团伙,押上警车。 历时三年零七个月的卧底行动,终于落下帷幕。 程锋站在警车旁边,点了根烟,一口一口地抽,看不出来在想什么。 肩膀被拍了拍,扭头一看,是老王,王队长。 老王脸上带笑,笑容里藏着心疼。他是干过卧底的人,所以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,没有人比他更懂, “小子,干得不错,回家好好睡一觉。” 程锋掐灭烟,随手一弹,烟头掉进不远处的垃圾堆。 他想回家,见他的宝宝。 第(3/3)页